为深化产教融合协同育人机制,充分发挥校友资源优势助力学院人才培养工作,学院设立“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校友协同育人专项”,旨在搭建校友与学院之间的人才共育桥梁,汇聚校友力量,精准赋能环境专业学子的成长成才。所筹资金将重点用于学生实习实践资助、就业指导服务、专业技能培训、学科竞赛支持等方面,帮助学生在校期间提升专业素养与实践能力,为环保行业输送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本专项以“校友引领、协同育人”为宗旨,充分发挥校友在行业认知、职业指导、实习实践等方面的独特优势,所筹资金将用于以下方面:
1.实习资助: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实习期间交通、住宿等费用补贴,降低学生参与优质实习的门槛,支持学院与校友企业共建实习实践基地,为学生创造更多深入行业一线的机会。
2.就业指导服务:邀请校友担任“职业发展导师”,定期开展行业认知讲座、简历指导、模拟面试等活动,支持学院组织专场招聘会、校友企业双选会,搭建精准对接平台。
3.专业技能培训与竞赛支持:资助学生参加环境监测、水处理、环评等专业技能培训和资格认证考试,支持学生参加“挑战杯”“互联网+”以及各类环保专业技能竞赛的备赛工作。
4.学科竞赛奖励:对在校级及以上环保类学科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团队给予奖励,激发学生创新实践热情。
5.校友育人活动开展:支持“校友讲坛”“校友企业开放日”“名师面对面”等品牌活动的组织与开展,营造校友反哺母校、薪火相传的育人氛围。
一、捐赠方式
(一)微信捐赠(“桂工人”全球校友智慧服务平台)
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捐赠。

(二)银行转账捐赠
账户一:
收款人:桂林理工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开户行:桂林银行建干路支行
银行账号:660011120052100010
账户二:
收款人:桂林理工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桂林高新解东支行
银行账号:2103200109209972229
(转账时请注明“捐赠人信息、联系方式+用途”)
二、捐赠免税政策
学校教育发展基金会获得2024-2026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捐赠可享有以下免税政策: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个人用于公益救济性的捐赠,在申报应纳税所得额30%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税前扣除。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捐赠支出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允许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三、捐赠鸣谢
1.无论捐赠金额大小,均将开具合法有效的公益事业捐赠统一票据,颁发捐赠证书。
2.凡捐资700元及以上者,姓名镌刻于捐资兴校荣誉碑,永志纪念,以彰善举。
3.获得冠名权:(1)参与“座椅铭情·图书馆座椅冠名”认捐(1000元/席)或“绿树铭恩·行道树冠名”认捐(2000元/棵),可获得标识牌留名权;(2)捐赠5万元及以上,可获得建筑物镌刻、设施设备标牌等留名权;(3)捐赠10万元及以上,可获智慧教室、实验室、活动室等冠名权;(4)捐赠100万元及以上,可获得校内报告厅、展厅、单一场馆、广场等空间冠名权;(5)捐赠额大于或等于建筑物造价1/3者,可获得该建筑的整体冠名权。
4.根据捐赠者意愿,捐赠单位名称、捐赠者姓名、捐赠项目及数额将在学校校庆网站和校友会公众号上公布,或组织捐赠仪式,以感谢和纪念捐赠者对学校的关心和支持。
5.根据捐赠者意愿,可协商其他答谢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