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发展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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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教育学院教育发展基金

发布时间:2026-04-30

   继续教育学院始于1986年,是学校统筹管理全校继续教育工作的职能部门与办学实体,也是学校服务社会、对接地方发展的重要窗口。学院秉持先进办学理念,依托优质师资与规范管理,深耕学历与非学历继续教育三十余载,为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培育大批高素质人才,赢得良好社会口碑。学院坐落于屏风校区,办学设施完备、组织架构健全,新时代将坚守育人初心,对标学校高水平大学建设目标,持续推进继续教育内涵式、高质量转型发展。

    学院教育发展基金所募款项,专项用于继续教育学院整体建设与长远发展。主要涵盖学院办学条件改善、教学培训设施升级、师资队伍建设、人才培养质量提升、继续教育品牌打造、学术交流与社会服务拓展、助学励志帮扶及学院文化建设等方面,助力学院完善终身教育办学体系,持续提升办学实力与社会服务能力。

一、捐赠方式

(一)微信捐赠(“桂工人”全球校友智慧服务平台)

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捐赠。

(二)银行转账捐赠

账户一:

收款人:桂林理工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开户行:桂林银行建干路支行

银行账号:660011120052100010

账户二:

收款人:桂林理工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桂林高新解东支行

银行账号:2103200109209972229

(转账时请注明“捐赠人信息、联系方式+用途”)

二、捐赠免税政策

学校教育发展基金会获得2024-2026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捐赠可享有以下免税政策: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个人用于公益救济性的捐赠,在申报应纳税所得额30%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个人所得时税前扣除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捐赠支出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允许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三、捐赠鸣谢

1.无论捐赠金额大小,均将开具合法有效的公益事业捐赠统一票据,颁发捐赠证书。

2.凡捐资700元及以上者,姓名镌刻于捐资兴校荣誉碑,永志纪念,以彰善举。

3.获得冠名权:(1)参与“座椅铭情·图书馆座椅冠名”认捐(1000元/席)或“绿树铭恩·行道树冠名”认捐(2000元/棵),可获得标识牌留名权;(2)捐赠5万元及以上,可获得建筑物镌刻、设施设备标牌等留名权;(3)捐赠10万元及以上,可获智慧教室、实验室、活动室等冠名权;(4)捐赠100万元及以上,可获得校内报告厅、展厅、单一场馆、广场等空间冠名权;(5)捐赠额大于或等于建筑物造价1/3者,可获得该建筑的整体冠名权。

4.根据捐赠者意愿,捐赠单位名称、捐赠者姓名、捐赠项目及数额将在学校校庆网站和校友会公众号上公布,或组织捐赠仪式,以感谢和纪念捐赠者对学校的关心和支持。

5.根据捐赠者意愿,可协商其他答谢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