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发展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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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教育发展基金

发布时间:2026-04-30

项目旨在推动马克思主义学院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助力学院事业传承创新。所筹资金主要用于人才培养、博士点申报、教学科研团队培育等,助力马克思主义学院学科建设发展。

本项目旨在汇聚校友力量,支持马克思主义学院内涵建设与高质量发展,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学科建设水平和社会服务能力。所筹捐赠资金将专款专用、规范管理,重点用于学院核心事业发展:一是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锐意进取的青年学子,激励学子坚定理想信念、勤学善思笃行,营造优良学风;二是支撑学科建设,聚焦博士点申报关键任务,用于学科规划、学术研究、平台建设、成果培育及专家咨询等,夯实学科发展根基;三是支持教学科研团队培育,助力骨干教师研修、学术交流合作、优质课程建设与科研项目攻关,提升教学科研创新能力。

基金的设立与运行,既是对学院办学事业的有力支持,也是对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建设的重要助力,将切实推动学院在人才培养、学术研究、社会服务等方面持续突破,为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巩固壮大主流思想阵地贡献力量。

一、捐赠方式

(一)微信捐赠(“桂工人”全球校友智慧服务平台)

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捐赠。

(二)银行转账捐赠

账户一:

收款人:桂林理工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开户行:桂林银行建干路支行

银行账号:660011120052100010

账户二:

收款人:桂林理工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桂林高新解东支行

银行账号:2103200109209972229

(转账时请注明“捐赠人信息、联系方式+用途”)

二、捐赠免税政策

学校教育发展基金会获得2024-2026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捐赠可享有以下免税政策: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个人用于公益救济性的捐赠,在申报应纳税所得额30%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个人所得时税前扣除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捐赠支出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允许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三、捐赠鸣谢

1.无论捐赠金额大小,均将开具合法有效的公益事业捐赠统一票据,颁发捐赠证书。

2.凡捐资700元及以上者,姓名镌刻于捐资兴校荣誉碑,永志纪念,以彰善举。

3.获得冠名权:(1)参与“座椅铭情·图书馆座椅冠名”认捐(1000元/席)或“绿树铭恩·行道树冠名”认捐(2000元/棵),可获得标识牌留名权;(2)捐赠5万元及以上,可获得建筑物镌刻、设施设备标牌等留名权;(3)捐赠10万元及以上,可获智慧教室、实验室、活动室等冠名权;(4)捐赠100万元及以上,可获得校内报告厅、展厅、单一场馆、广场等空间冠名权;(5)捐赠额大于或等于建筑物造价1/3者,可获得该建筑的整体冠名权。

4.根据捐赠者意愿,捐赠单位名称、捐赠者姓名、捐赠项目及数额将在学校校庆网站和校友会公众号上公布,或组织捐赠仪式,以感谢和纪念捐赠者对学校的关心和支持。

5.根据捐赠者意愿,可协商其他答谢方式。